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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院拒頒外傭居權暫緩令

高院拒頒外傭居權暫緩令 (11:15)
政府要求暫緩執行《入境條例》就外傭居權案違憲裁決的申請,高院法官認為目前毋須頒布暫緩令。
代表政府的大律師表示,法庭頒布暫緩執行令可避免當局在這段期間處理有關申請時,作出蔑視及不尊重原訟庭裁決的決定。


但法官林文瀚表示,較前裁定《入境條例》條文違反基本法,只是適用於該宗入稟案件,即使法庭頒布暫緩令,也只適用於該宗案件的當事人,他不認為當局處理其他同類申請時,會作出導致蔑視法庭的決定,所以目前毋須就外傭居權案頒布暫緩執行令。


高院今年9月30日就首宗外傭爭取居港權案作出裁定,指限制外傭申請居港權的入境條例違反《基本法》,即逾12萬在港工作超過7年的外傭有資格申請居港權。港府就裁決提出上訴,向法庭提出暫緩執行令。


保安局長李少光早前表明,一旦政府於官司敗訴,可能採取「截龍」等行政措施,限制外傭申請留港年期。

快 D 釋法喇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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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pk政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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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 D 釋法喇 .
antonio 發表於 2011-10-26 12:18

對, 有漏洞, 就要由作法者出來解釋
點解要針對依法而行的公民黨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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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林文瀚表示,較前裁定《入境條例》條文違反基本法,只是適用於該宗入稟案件,即使法庭頒布暫緩令,也只適用於該宗案件的當事人,他不認為當局處理其他同類申請時,會作出導致蔑視法庭的決定,所以目前毋須就外傭居權案頒布暫緩執行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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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定《入境條例》條文違反基本法
Good
是講法, 不是講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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