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佔中者名單

以淫為本.....

連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都可以包容喎
點解又唔包容呢班人呢
PS:
鄭若驊回應說不知道住了十年的獨立屋有僭建,因自己並非認可人士,沒這方面的專業知識。[38] 然而傳媒發現鄭有以下的資歷:
根據《憲報》,由2000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,鄭若驊兩度獲委任為《建築物條例》上訴審裁團主席,該審裁團大部分工作是處理有關僭建的上訴。[39]
鄭若驊曾撰寫一本名為《Construction Law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》(香港建築法及實務)的英文專書[40],內容有提到2006年及2010年涉及僭建的案例,該書2004年發行第一版,2013年發行第三版。[41]該書第三版第10章2biii節中,有提及僭建案例,亦明確指出僭建的定義,以及沒有屋宇署批准的建築即屬違法。[42]
鄭若驊曾於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舉辦為期兩天的座談會,主講建築專業人員角色與合約原則,以及工程索償問題。[41]
鄭若驊在2000至2001年間,出任「香港建築法學會(Society of Construction Law Hong Kong)」理事會成員。[42]
鄭若驊曾打僭建官司,她於2003年曾代表一名買家控告賣方單位不符《建築物條例》,案中鄭提出多項建築工程法例上的技術細節。而案件關注點之一就是有關窗台之工程是否屬違規建築。[43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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